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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何方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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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黎的话让秦岚忽然想起了“遗书”的内容,母亲被血雾吞噬,莫非就是为了保护原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恐怕原主在四岁时就已经被血雾盯上了。
    4岁!
    22岁!
    中间相差18年,为何会相差这么久呢?
    如果说上一次是母亲代替的,那这一次,又能找谁代替?
    秦岚直接否定了这个方法,转而向白黎问道:“如何能让血雾不带走我?你上次是怎么做的?”
    “我用我的斗气逼退了它,然后拼命地跑,就活了下来。”
    白黎说得轻松,但秦岚听过后,脸直接白了。
    这就尴尬了。
    白黎的斗气可是霸王斗气,外加上斗士的身体机能本就提升到了一个极其夸张的程度,他连人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了啊!
    左眼的能力倒是可以让时间短暂的减速,可也只有5秒钟的时间,5秒钟,他又能跑多远?
    三十米,四十米?
    恐怕根本不够。
    怎么办?
    秦岚感觉自己又被逼到了绝路。
    “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我短时间内增加速度的?最好两天内就能学会的。”
    白黎轻哼一声,甩了个好看的白眼道:“不可能!除非有仙丹。”
    果然,没有速成的轻功秘籍。
    想跑得快,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总需要一个过程。
    可问题是,他才穿越来几天啊,就算从穿越的那一刻起就锻炼身体,两天后也不会提升太多速度的。
    以白黎的速度作为标准,百米恐怕也就2,3秒,那真的跟飞一样。
    普通人就算博尔特附体,也绝不可能达到这个水平的。
    秦岚有些欲哭无泪,这可真是火烧棺材,逼死人。
    难道这回真的要交代了?
    “你问的事情,我已经回答了。带我去找钱!”
    白黎才不管此刻秦岚的内心有多么的煎熬,仍心系着她的金条。
    “知道了!走吧!”
    一时间哪里想得出救命的办法,秦岚只能先兑现自己的承诺。
    两个人大晚上的压马路,这倒是挺不错的机会,只可惜,秦岚两天后可能就没命了。
    现在跟人家谈情说爱,未免也太不负责任了。
    “对了,那个九头蛇的杀手叫你小白?他认识你?”
    秦岚忽然想起了那个苏参谋,那王八蛋称呼白黎那么暧昧,也不知道有没有死翘翘。
    白黎一言不发,就像是没听到似的。
    “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你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但你既然不想说,那就算了吧!”
    秦岚其实很想了解白黎。
    天下第一女杀手,还长得这么美,还这么贪钱,她的身上自然藏着许多大秘密。
    而作为她未来的男人,秦岚没理由不知道这些。
    毕竟,这也是一种走进对方心里的机会。比那位女作家的方法,更文雅一些。
    “他叫苏晨,是九头蛇从小培养的杀手。”
    “哦,怪不得!可惜,他碰到了我。嗯?你怎么知道他的底细?”
    秦岚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因为……我也曾是!”
    白黎冷冷地道。
    她也曾是?
    果然和秦岚猜测的一样。
    “你也是曾是九头蛇的一员?那你现在离开了?”
    “嗯!九岁时离开的。”
    秦岚轻“哦”了一声,天下第一女杀手,出自九头蛇杀手组织,这倒也合理。
    可转念一想,秦岚又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他们就那么轻易的放你离开了?一般像这样的组织,绝不允许背叛吧?”
    秦岚看过很多这样的电影,背叛的人,都会遭到追杀,反正电影里都是这样的。
    “他们一直在追杀我,追杀了很多年。”
    白黎没有隐瞒,这让秦岚感到很高兴,这也就说明,白黎似乎已经把他当成朋友了。
    现在只需要在前面再加上一个字,就ok了。
    “那他们知道你在这儿,会不会再来杀你?”
    “来又怎样?”
    刚!就是刚!
    不愧是少爷我看中的女人。
    “放心,只要我不死,他们甭想动你。”
    秦岚厚脸皮道。
    男人嘛,任何时候都要保护女人,若是身手不行,那就靠嘴。
    “你……你是用你的超凡之力,砍伤的苏晨吗?”
    看来白黎已经知道了超凡之力的存在,或许巷子里发生的事情,她都看在了眼里。
    秦岚没有隐瞒,如实答道:“我的左眼,能让时间减速。用神屠人的话说,这就是超凡之力。怎么样?是不是也挺厉害的?”
    快夸我,夸我就爱上你了。
    夸啊!
    “哼!还不是个废物。你的能力若是给我,我早就是天下第一了。”
    秦岚不服气地道:“你的能力要是给我,我也是天下第一。当然,如果我们在一起的话,也可以天下第一。是不是?”
    “滚!”
    秦岚心里嘿嘿直笑,都快忘了两天后就要没命了。
    两人这么聊着聊着,已经回到了军事区。
    一看到门口儿的士兵,秦岚立刻高声道:“你们这里的管事呢?让他来见我!”
    门口儿的士兵自然已经知道这位就是帅府的大少爷,敬了个标准的军礼后,立刻跑向了营房。
    不一会儿功夫,一个匆匆穿上军官服的胖子就在士兵的引领下来到了秦岚的面前。
    “大少爷,今晚是我当班,您有何吩咐?”
    秦岚直接询问那两百根金条的下落。
    很顺利,对方竟然真的知道,而且没有任何迟疑,就带着秦岚去找。
    帅府大少爷的身份真的很管用,虽然在秦家军中没有任何军职,可就是好使。
    秦岚在提领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直接将那装着两百根金条的箱子递给了白黎。
    “这回行了吧?高不高兴?”
    “哼!”
    一声冷哼,拎着箱子就走。
    看着白黎远去的倩影,秦岚有点儿无奈。
    媳妇儿啊媳妇儿,你何时能对我笑笑呢?
    如果临死之前能看到你的笑脸,少爷我死也值了。
    没有逗留,秦岚转身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还有两天时间,抓紧冥想吧!
    权当是一种修行了。
    可他这边才推门而入,没成想房中竟然已经有人在了。
    此人身着黑色的破旧斗篷,脑袋和身子都笼罩在斗篷之中,实在有些古怪。
    秦岚将一只脚退出门外,然后将手按在夜魔刀的刀柄上,冷声问道:“阁下何人?不会是专门在此等我的吧?”
    对方没有应声,而是慢慢地回过头来。
    身子没有动,仅仅是脑袋向后转,而且……还整整转到了背后。
    秦岚定睛一看,不由得向后一跳。
    卧槽了!
    鬼……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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