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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1v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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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走来,小拓跋已亲手杀戮六百人,何曾有一位部落首领敢去女帝面前多嘴半句?
    相反,倒是不乏大部落首领,为他亲自牵马,恭送出境。
    如此可见,他的社会地位, 于北莽境内,已达到了怎样的高度。
    那些血雾所化之血珠,及骨头渣子,挥洒之间,五十余位北莽骑士,便身死当场, 一击毙命。
    见此,小拓跋并未暴怒当场下达杀令,反而托着腮帮,歪脑袋望向徐千秋,笑眯眯道:
    “你是南朝哪个州的春秋遗民?
    不如今后,做我的假子,如何?
    我保证你这辈子,就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在北莽,有权贵喜好收纳假子风俗,与离阳王朝义子相似。
    不过,地位往往只比奴婢稍高一些。
    年轻人恩威并济,笑了笑,轻描淡写说道:
    “我知道,你们这些春秋贱民有些无谓的骨气,若是不肯答应,杀光这群牧人后,就拿你开刀,埋入黄沙,剥开头皮, 浇灌水银。”
    徐千秋微微摇头,笑道:“你的速度也太慢了些,我已经在此等你三天了。”
    闻言,盘膝坐在马背上的狐裘狼帽青年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抬手,作势要抹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
    随后,盯着猎圈中的白衣公子,询问身边的锦袍魔头道:
    “回回何时到达?”
    老人眼神熠熠,嘿笑道:
    “一刻以后。
    难得这等无知美味送上门,小主子这趟不亲自出手?”
    年轻人撇嘴道:“今天心情好,我还在考虑,是收他做假子,还是剥皮曝晒。”
    老人骑马出列,问道:
    “那老奴先陪他玩一会儿?”
    小拓跋轻轻点了点头。
    拓跋家族,以淬炼体魄,而称雄北莽。
    武道基石,打得无比牢固。
    这位年轻男子,自幼便被父亲带往极北之地的冰原,凿洞潜水闭气,常年躺冰而眠。
    相较于道教的养胎道法, 由内而外, 返璞归真。
    拓跋菩萨的练体之法,则属于反其道而行,由外而内。
    可以说,一品四境,其中金刚,指玄,天象,拓跋菩萨每一次踏境,都堪称当之无愧的北莽第一人。
    虎父无犬子,这名在北莽自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的世家子,也一样出类拔萃。
    否则,也不会有小拓跋的称号。
    十大魔头之一的老仆,飞身而起,一掌攻来。
    徐千秋面不改色。
    魔道高手只觉自己这用了七分力的一掌,似乎拍到了棉花之上。
    在三尺之外,被一团无形罡气尽数化解,心道不妙,正要回身而撤,不曾想,却已来不及了。
    方才他出掌几分力,原封不动尽数反弹回来。
    自己打自己!
    气机涌动,迅速化解,才不至于太狼狈。
    却也无功而返,被自己力道震飞,退回马背之上。
    见状,小拓跋顿觉此人有些本事,终于出手。
    腰间悬挂刀剑,刀出鞘,破空而来。
    转瞬即至!
    手中莽刀,与罡气两相碰撞,小拓跋有种错觉,自己全力一击,似汇入汪洋大海,只是溅起一点点涟漪。
    不待他作出反应,那霸道一刀,竟分好不少,反弹而来。
    全力出手,故而不及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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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胸前衣衫,被自己的刀气,瞬间撕裂出一道血痕。
    若非拓跋家族以练体著称,加之父亲从小对自己大力培养,只怕方才一刀,自己便一身死。
    嘴角渗血,抬起袖口,轻轻将其抹去,小拓跋咧嘴,笑意阴冷。
    突然,地面轰然炸开,犹如平地惊雷。
    一只头顶生彩冠的巨蟒,冲出泥土,咬向徐千秋。
    帐篷之中,二公子徐凤年终于明白了这两人的身份。
    北莽十大魔头,排在第七的彩蟒锦袖郎!
    此人年幼时,曾被弃于山野,不知被何物养大,天赋异禀,自幼便能知晓禽兽言语。
    年轻时下山,便以豢养珍禽异兽著称于世。
    不过,壮年时,不知天高地厚,想要去道德宗禁地偷一头幼年麒麟。
    被北莽国师,一指击碎脊柱,功力尽失。
    如此境况,仍被他东山再起,再入金刚境。
    若说武道一途,已不可能再次晋升指玄,但,因为饲养猛兽众多,与人对敌搏杀,几乎不需亲自出手。
    驾驭凶物,让人防不胜防。
    当年,一条蛇冠七彩的母蟒,在化龙之际,不知为何,尚未腾云驾雾便已死去。
    被此人剖腹,挖出三卵。
    经过孵化,得三条幼蟒。
    喂食无数丹药,及百种血肉,经二十年催熟,最终,体型只比成年母蟒差一线。
    如此,才让他成为十大魔头里,排名犹在谢灵等人之前的魔头。
    另外一人,端孛尔回回,位列北莽魔道十人第六。
    此人与借助外力的彩蟒锦袖郎有所不同,他是靠雄浑战力。
    号称龙脊熊肩。
    是草原之上,首屈一指的搏击高手。
    不知多少角抵国手,皆被他拦腰折断。
    短打直进,势大力沉,拳罡几如雷鸣,闪转腾挪,威猛无比。
    方才一掌,他只用了八分力。
    这两人,皆是金刚境高手,天下一品,榜上有名。
    那生冠彩蟒,是珍奇凶物,除蟒皮刀枪不入外,更有龙象之力,不知多少武夫,死在蟒身盘绕下。
    两人身份,徐千秋自然知晓。
    挥袖之间,徐千秋轻松击退蟒蛇袭击。
    小拓跋,名为拓跋春隼,扭了扭脖子,翻身下马,缓缓走向徐千秋,笑道:
    “有意思,好不容易找到你这么个绝佳的刀桩,我要慢慢玩儿。”
    说罢,腰间刀剑,同时出鞘。
    然后招了招手,对那帮早已呆立的骑兵吩咐道:
    “擒察儿,不要去管这些牧民,拉开猎圈,守住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每二十五骑为一队。
    若这位公子侥幸逃出圈子,不管用战马撞击,还是拿命填补空缺,只要拖延他的脚步,你便就算立了大功。”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还真怕拓跋小公子要他率领部落骑兵,去进行与自杀无异的搏击。
    既然只是外围游猎,这不算难。
    于是,立即带着剩下二百五十骑兵,游曳在两百步之外,以防徐千秋逃脱。
    拓跋春隼,锦袍魔头,以及端孛尔回回,呈现三足鼎立,互为引援的态势,无形之中,将徐千秋困在其中。
    占尽天时地利,拓跋春隼开始出招。
    刀剑合璧!
    一手拖刀,一手挥剑,冲向徐千秋。
    莽刀之上,不断有紫丝萦绕,隐约间,已有了宗师风范。
    拓跋春隼的刀法,简洁朴实,刀势,皆是直来直往,少有花哨技巧。
    显然,这是脱胎于战阵杀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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