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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光天化日,强抢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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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白衣公子,似没耐心对峙,向前走了一步。
    骑兵队伍,弱了锋芒气势,下意识后撤一步。
    正当轻骑回神后,羞愤不已事,一阵格外沉重的马蹄声,顿时响起。
    一众骑士们,终于松了口气。
    知晓正主来了,纷纷让道。
    一匹淡金色鬃毛的汗血宝马,缓缓奔来。
    以它出众脚力,本不该如此艰辛,实在是……骑在马背上之人,体重吓人。
    其人相貌,与广陵王赵毅,如同一个模子刻印出来。
    奇丑称不上,就是臃肿。
    马背颠簸,一身细腻精致,近乎繁琐,如此服饰,也遮住他的肥肉颤抖。
    王朝之中,汗血宝马极为罕见,总数亦不过百。
    除去皇城大内里,二十余匹,及京城达官显贵,皇亲国戚,武将勋臣,这几类炙手可热的大人物,又分去一半,因此,京城之外,汗血宝马,寥寥无几。
    有资格坐上此等,长途奔袭,便会渗出血液的宝马,定是身份极为尊贵之人。
    汗血宝马身后,跟随着一匹千金难购的青骢宝驹。
    宝马之上,坐着一位容颜枯槁的灰衣老者,眼神如刀。
    两匹马下,有一名仆役,马停下后,这人赶紧上前,踮起脚跟,与主子窃窃私语。
    那仆役,对着慕容姐弟这边,指指点点。
    对于那白衣公子,胆敢与游隼营骑卒较劲,便是那仆役,也未将其在眼里。
    做奴才的如此,更别提那胖子了。
    从头到尾,都看过这按马头,举动骇人的家伙。
    只是笑眯眯地盯着那几位女子,身段,一位比一位丰韵,妖娆。
    瞪大铜铃般大小的眼珠子,已忘了拿袖口,抹去嘴角口水。
    一身苏造工出品的昂贵衣服,真是可惜了。
    围观众人,心中哀叹。
    这位主子,臭名昭著,如今驾到,便是神仙,也难以在广陵活下来了。
    一时间,不少人再看那名俊逸公子哥,眼中只有冷笑。
    人心反复,何其精彩。
    那胖子终于回神,胡乱擦去垂涎三尺的口水,大手一挥,道:
    “抢了!”
    那名仆役,最大本事,便是谄媚,讨好,狐假虎威。
    听到主子已颁布“圣旨”,一改卑微姿态,挺直腰杆,转头,望向那群办事不力的游隼营骑卒,骂道:
    “一帮没用的玩意儿!没听见世子殿下发话吗?利索的,抢人!”
    广陵郡属地,囊括整个旧西楚王朝,与小半个东越国,此地士子,书生意气,可谓天下最重。
    这些年,虽说在广陵王治下,也有豪阀子孙,偶尔做些欺男霸女的勾当,这些,不过情理之中的事情罢了。
    但是,其龌龊行径,大多不会如此明目张胆。
    而今日,乃是观潮盛典,无数世族门第,皆汇聚于此,如此众目睽睽之下,自是没人敢如此嚣张无度。
    京城国子监,三万学子,除去江南道,便以广陵读书人,出身最多,加上,有西楚老太师孙希济,以及左仆射身份执掌门下省,成为广陵士子心目中的定海神针。
    一般而言,膏粱子弟,便是再目无法纪,为非作歹之前,也要掂量掂量。
    但是,在广陵,却独有一个例外。
    此人便是,赵毅嫡长子,赵骠!
    典型的“虎父犬子”,此子,没能继承藩王老子的阴鸷城府,只学会了赵毅的好色贪食,欺占,凌辱女子。
    仅数目而言,堪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去年,这位肥胖世子殿下,瞅上了一位临清郡守的儿媳妇,带上狗腿子,足足追了两个郡。
    最后,带着帮鹰犬恶奴,破门而入。
    在府上,便剥光了那才入门没多久的小娘子,全身衣裳。
    事后,甚至,还将人赏予鹰犬恶奴,共同享用。
    小娘子不敢折辱,最终投井而亡。
    事情闹大,传到广陵王耳中,结果……
    朝廷正四品大员,身居郡守一职,官补子,绣文雀,镇守一方。
    却被赵毅用一柄玉如意,当场给杀了。
    不久,一名骨鲠言官,欲前往京城,告御状,才出家门,便被拦路截杀。
    赵毅赵骠父子,嚣张跋扈,已然广陵郡百姓,人透骨,心彻寒。
    只是,天下百姓,敢怒不敢言。
    前些年,那为北凉二公子,身为天下第一纨绔,于北凉之地,各种混账事儿,频频出现。
    便是如此,却没听说过,有杀人如麻,灭人满门,此类恶事。
    徐千秋笑了笑,问道:
    “赵骠,我等你许久,你终于来跟我抢女人了!”
    闻言,广陵世子赵骠,心有惊讶,咦了一声。
    似乎感到有趣,肥胖身躯,微微前倾,终于注意到这位外地佬,问道:
    “你认识本世子?我跟你很熟?”
    这位草包世子,却全然忽略了方才话语之中的重点,“等你许久”“终于来了”。
    徐千秋微笑道:“不太熟。”
    赵骠白眼道:“那你废他娘什么话?
    你放心,本世子乃是讲理之人。
    今儿心情好,抢了你几位女人,回头,便从王府之中,还你几个丫鬟,本世子已玩腻了的,便可赠于你。”
    徐千秋摇摇头,无语得紧,这头肥猪,跟靖安世子赵珣,一个天,一个地。
    重量,是后者两倍,可脑水,估计连赵珣一根手指头,也不及。
    这世上,虽出生高贵,却为脑残之人,大有人在。
    赵骠撇了撇嘴,自言自语道:
    “嘿,本世子这辈子,只佩服人,那便是北凉的徐凤年,徐哥哥!”
    此言,有感而发。
    这位胖猪殿下,没好气说道:
    “还不滚开!
    本世子抢你的女人,那是给你小子天大面子。
    再不识趣,将你剥皮,丢入广陵江!”
    与世子殿下,于剑州边境偶遇,向来生性胆小的慕容梧竹,此时此景,依稀之间,已猜到那一坨肥肉的恐怖身份。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此刻,她怡然不惧。
    以往,她的人生之中,虽说出生于剑州士族,但是,一郡长官,于她而言,便已是权势滔天的大官。
    可是,自从被世子殿下“绑架”后,不过短短时日,已发生了太多事,她见识到了太多大人物,体会了不一样的人生江湖。
    登徽山牯牛大岗,灭轩辕老祖,拜访武帝城,战陆地神仙,这些,仿佛已把她一辈子,活够了。
    当徐千秋悍然出手,按下马头,救下稚童,慕容梧竹只觉得,世上千万人,独独遇他一人,便足矣。
    只是,她没来由伤春悲秋起来。
    自己不如弟弟桐皇聪慧,不如裴南苇漂亮,不如青鸟姐姐武力超群。
    那么,自己能为他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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