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文中军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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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辖五人;
    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辖十人;
    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辖五十人;
    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辖一百人;
    五百将,设五百主一人,辖五百人;
    二五百主为曲,设曲长一人,辖一千人;
    若干曲为营,设校尉一人,辖两至三千人。
    若干营为部,设都尉一人,辖一万人,可有亲兵百人。
    都尉之上为裨将,与行军司马同职,稍逊于中军司马,前者为朝廷任命、可有亲兵五百人;后两者为将军任命,无亲兵。
    裨将之上设副将,可有亲兵千人。
    副将之上为主将(上将军),可有亲兵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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