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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她叫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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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难道你不觉得这些衣服穿在身上整个人都会变样吗?”
    姑娘连飞几个白眼,在心里把他鄙视了十遍。
    丁寻则暗暗地掐了自己三回,很疼,不是做梦。这些有钱人果然会挥霍钱,刷出去这么多钱都不带眨眼的。
    他忐忑不安地接过女孩买的衣服。
    紧接着,他又被女孩带进了一家装修奢华的酒店。
    在电梯门口,丁寻死活不愿意进去:“姐,姐你听我说,咱们只是雇佣关系对不对?您只是让我假扮几天男朋友对不对?”
    “对呀,我现在是你的老板,你是我的雇佣男友,怎么了?难道这一个月之内你不听你老板的?”
    “不不,是应该听老板的,可是这酒店开房……我可以不上去么?”
    “什么?你……”女孩恍然大悟,又好气又好笑。
    “看不出来呀,你知道得还不少,知道进酒店就是开房?那你有没有听过生意人在酒店谈生意的?”
    “收起你这小心眼儿,姐姐我还没饥渴到对个小孩儿下手。”
    额……丁寻被抢白得无地自容,没想到是自己想多了。
    谁让自己在职校听多了那些混子同学,带女朋友去宾馆开房的事儿呢。
    进了一间豪华套房。
    女孩把包往沙发一扔,大大咧咧地坐下:“去,那边是浴室,进去洗一洗,换上新买的衣服让我瞧瞧。”
    “这就……要换呀?”
    “那当然,你现在可是上班时间,怎么?想反悔?”
    “没有没有,我换,我换。”
    毕竟一天五百块呢,二叔说过,有钱不赚是王八蛋,他现在是最需要挣钱的时候,不然万一找不到正经工作时,他和母亲连生活都成困难。
    丁寻抱起里里外外全套新衣服,红着脸逃进浴室……
    “喂!你好了没有?”
    “你一大男人,洗个澡怎么这么慢呀?”
    “你是不是掉马桶里去了?”
    女孩站在浴室门口各种喊,浴室里的水声停了,里面传出抖搂衣服的声音。
    又过了十几分钟,浴室的门才慢慢地打开了。
    丁寻满脸尴尬,在女孩的千呼万唤中走了出来,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别人买的衣服,还是个陌生女孩儿。
    “哇!好帅呀!”
    女孩盯着浴室门口的丁寻,捂着嘴毫不吝惜的惊艳大叫。
    “站好,抬头挺胸,帅气!”
    女孩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看,那目光仿佛一位古玩藏家发现了一件稀世珍宝,就差没发出蓝光。
    “过来坐,我有些事儿得和你先交待一下。”
    丁寻敬业地坐在女孩对面,认真地看着她。
    “咱们正式的互相介绍一下吧,我姓潘,叫莹莹,晶莹的莹,比你大两岁,今年二十三,你呢?”
    “我……我叫丁寻,寻找的寻。”
    “哈!怎么叫这么个名字?”
    丁寻想起了小时候同学们笑话他名字时,他哭着跑回家,问父亲为什么给自己取个这么难听的名字。
    父亲说,这个寻字好,将来长大了你要记得为你妈寻找亲人、找到家。
    潘莹莹以为他不肯回答,爽快一笑:“行吧,人挺土,名字却挺别致哈,那咱们就算认识了。”
    “明天晚上我爸过生日,会有很多人来跟我爸爸提亲,当然,你可能听到‘提亲’会觉得奇怪,但是在墨城大家族之间的商业联姻很常见。”
    “我不喜欢那些富二代,所以,我会带着你出席生日晚宴,你的工作就是做好我男朋友,让那些前来提亲的知道我名花有主。”
    丁寻愣住了。
    这不就是要他去给她当挡箭牌么?
    这南方不是比北方开放得早吗?怎地婚姻观念还比北方落后?才二十岁出头就开始谈婚论嫁?
    而且,更原始的是,还……上门提亲?
    “就这么说定了,现在,你陪我去吃午饭,我得教教你如何用餐。”
    “姐姐,吃饭就不必了,我妈还在家等着我。”
    餐桌礼仪他懂,无论是中餐礼仪还是西餐礼仪,当初陈耀轩建好度假村的时候,从省城请来了最好的礼仪老师教服务生,他也学了。
    “哟,还是个妈宝?”
    “什么妈宝?我妈她……她不能煮饭,还等着我回去做饭,不然她就得挨饿了。”
    “原来是个大孝子,那行,那就晚上吧,看见没有?对面那家酒楼的菜特别精致,我请你在那儿吃,六点半见。”
    丁寻无奈,他知道这潘莹莹是怕他明晚在宴席上出洋相。
    他们县里那些有钱人吃饭都特讲究,这南方大城市里的人吃饭,应该比他们小县城有钱人更讲究吧?
    出了酒店,潘莹莹走向停车场又折回来,从包里掏出一小沓钱:“给你妈买点好吃的,这个算是预付给你的订金吧。”
    “你不怕我跑了不来?”他没有接钱。
    “你跑一个试试?”
    潘莹莹得意地甩着手中的小包:“在墨城这个地方,还没人敢对我这么做,再说了,谁会傻到为了这几百块丢了后面的薪酬?”
    说完,她拎着精致的小包,另一只手把玩着车钥匙,优雅的朝一辆红色跑车走去。
    “记住啦,今天晚上在对面那家酒楼,不见不散!”
    潘莹莹坐在车里朝他抛了个飞吻,随后红色跑车犹如一团火焰般飞驰而去。
    回到城中村,丁寻快步赶回家。
    傻娘正坐在窗前看着楼外的世界发呆,听见门锁的声音,立即跑到门口等着。
    丁寻一进门,她紧紧地抓着他的手,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好一会儿,她指着他身上的衣服问:“嘻嘻,小寻好看……小寻买新衣服了?”
    听了母亲这话,丁寻忙低头朝自己身上看:糟了,离开酒店的时候忘记把衣服换回来。
    “这是……妈,我找了份工作,给别人当……当保镖。”他艰难地编着谎话,这是他第一回欺骗母亲。
    虽说母亲神智不清,但是每次有重要的事时,他都是把母亲当作正常人来倾诉。
    如果告诉母亲自己去给人当假男朋友,怕哪天母亲意识清醒过来会难过。
    当保镖就不一样,好歹也是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母亲就算知道了绝不会反对。
    “小寻,不去……”傻娘仿佛听懂了一般,担忧地对丁寻直摇头。
    “妈,您不必担心,我从小跟着我爸和二叔在山里干活,练出了一身力气,没人能欺负咱。”
    他相信自己假扮潘莹莹的男朋友不会惹来什么危险,毕竟上流阶层间更顾及面子,不像市井小民一言不合就动手。
    “保……镖?小寻怕怕……”
    “不会,其实很轻松,就是陪一位有钱人家大小姐,别让人欺负了她。”
    “哦,小寻不怕怕,不怕怕……”
    傻娘说完,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匆忙起身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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