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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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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喧闹的一楼顿时静了下来,然后便是震耳欲聋的呐喊声。
    “看,是心岚姑娘!”
    “她身边的是谁?竟然跟在心岚姑娘身边!我的心好痛……”
    从众人的呐喊声中秦朗证实了猜测,这位果真就是来燕楼的新花魁。
    只是没想到,这位心岚姑娘人气竟然这么高,看这些人狂热的样子,比之前世那些追星族也不遑多让。
    心中不由有些好笑,这些人中恐怕有许多人都没见过这花魁的模样,也不知他们这般狂热作甚!
    这女子究竟有什么魔力?竟然引得富商高官,名流士子争相追捧。
    “阿朗,你们要走了?”李崇义眉飞色舞,一脸的志得意满。
    “是啊,待得时间也够久了,打算回去了。”秦朗扫了一眼白色女子便收回了视线:“你走不走?”
    “别啊!”李崇义急忙跑过来:“着什么急啊,再待一会儿,心岚姑娘想跟你认识认识。”
    “跟我认识?”秦朗纳闷的看了一眼花魁心岚,正对上一双盈盈含水的魅惑双眸。
    只看眼睛,便可预想面纱下的面容该是何般绝色,怪不得会引得这么多人追捧她。
    不过,不是说想见这花魁一面很是艰难么?不但需要大量的银子,还需要有过人的才华?怎的会想跟他结识?
    心岚冲秦朗福了一礼:“奴家心岚,见过秦侯。”
    “免礼。”秦朗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伸手去扶。
    不管这女子的身份如何,毕竟自己兄弟喜欢,他自然要避嫌,更何况他并不那种见了美色便走不动路的人。
    在这一点上,秦朗做的十分到位。
    哪怕就是小程的子桑姑娘,若无必要,他也从来不会与她多攀谈一句,从不做让人误会的事情。
    “别在这站着了,回雅阁。”李崇义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拉着秦朗就往回走。
    秦朗无奈,只能带着众人随他一起,再次回到雅阁。
    来燕楼的人手脚还挺麻利,他们前脚出门,后脚雅阁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
    看到他们过来,来燕楼的人十分有眼色的上了茶水,才退了出去关上门。
    双胞胎两人时不时的看向心岚,不过目中却没什么淫邪之意,只有满满的好奇。
    席君买那个家伙就不用说了,心思从来不在此处。小程倒是笑容满面,能和子桑多呆一会儿,他自然是十分欢喜。
    秦朗手中握着一杯茶,慢条斯理的喝着,却没有开口。
    他和这花魁姑娘不熟,与他更没什么交集,实在觉得没什么话好讲。
    心岚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也不说话,只用一双含情目不住的打量秦朗,察觉到她的视线,秦朗皱了皱眉,心中微微有些不喜。
    这姑娘是怎么回事?她是被崇义带过来的,没事老盯着他做什么?
    一时间,气氛有些静谧,李崇义有些尴尬的看了一眼心岚。
    “奴家以茶代酒,敬秦侯一杯。”心岚姑娘伸出纤纤素手端起茶杯举起,灯光下,那双手更显得晶莹如玉,似蒙了一层光辉一般。
    秦朗看了一眼李崇义,端起茶杯轻啜了一口:“不知心岚姑娘有何指教?”
    “不敢。”心岚轻笑一声:“心岚初到长安,便听说秦侯仙人子弟的大名,早就想一睹秦侯风采,只是心岚命苦,沦落风尘,此等身份不敢上门拜见,实在有些遗憾。”
    “本以为此生无缘与秦侯结识,却不料天从人愿,认识了李家郎君,这才托了李家郎君领着奴家,来拜见秦侯。”
    “心岚姑娘过誉了。”秦朗淡淡的道:“本候也不过一普通人而已,是坊间传言过誉夸张了。”
    “秦侯何必过谦。”心岚依旧轻轻柔柔的笑着,眸中含着一丝笑意:“心岚在长安也算薄有虚名,着实听说了不少秦侯的事迹,实在令心岚仰慕不已。”
    “听说秦侯十分有文采,梅园诗会之时两首大作令长安人争相追捧,一日之间长安纸贵,此等风采,奴家拜服。”
    说着,心岚瞟了一眼李崇义顿了顿又道:“若是所料不错,今日李家郎君拿来的那首词,想必是出自秦侯之手。”
    李崇义正摇扇子的手顿住,眼中闪过一丝尴尬。
    他实在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露馅了!
    “心岚姑娘何出此言?为何会觉得那首词是本候所做?”秦朗挑了挑眉,对这姑娘的敏锐有些惊讶。
    “奴家在来燕搂挂彩之日,李家郎君已来过一次,上次的字迹与这次截然不同,并且……”说到这,心岚顿了顿,下面的话没有说出口。
    “哈哈。”李崇义尴尬的笑了两声:“心岚姑娘好眼力好记忆,竟然还记得李某字迹,李某真是荣幸。”
    他心里明白,心岚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为他留面子,他有多少墨水心里有数。
    这心岚姑娘记性如此之好,与诗词一道也是颇为精通,既然能够记住他的字迹,定然也能够记住他做的诗,两相对比一下便知,今日的那首词定然不是他做的。
    心岚自谦的一笑:“记得李家郎君的字迹是因为心岚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不管诗词的好与坏,都是一番心血,怎可辜负?”
    秦朗听了这话却是一怔,从里面听出了不同的意味。
    他本以为这花魁心岚是因为有过目不忘之能,却不想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过是一些无聊人士追捧之作,想必其中优质诗词寥寥无几,李崇义就更别说了,写首打油诗还可以,若是正正经经作诗是不成的。
    想必之前的大作,定然也不是什么好诗,可这心岚姑娘居然也能记得住!
    记住诗词就不说了,连笔迹也记得这般清楚,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若是没有专门的培训和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又怎么会记这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想到这他看向心岚的目光有些幽深:“不知心岚姑娘是哪里人?”
    “奴家乃江南杭州人士。”
    “杭州好啊!”秦朗微微一笑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山美水美,人也美!”
    “虽然本候并未见过心岚姑娘的容貌,只看姑娘一双如星辰灿烂的眼眸便知,姑娘定然姿容绝色。”
    “只是江南之地多富庶,又在姑娘家乡,为何来了长安?可能待的习惯?”
    “心岚命苦,自幼便失了双亲,被人卖入花楼沦落风尘,家乡现在也无亲人,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说着,轻轻的叹了口气,黛眉微蹙,让人不自觉的便心生怜意:“孤身一人四处漂泊,走到哪里,哪里便是家乡。”
    “初来之时是有些不太习惯,不过待上一段时间就好了,心岚已经都习惯了。”
    小程和李崇义听着两人你来我往的对话,心中忽然起了一丝怪异。
    他们还真是从未见过秦朗什么时候对陌生女子这般热情,今日这是怎么了?
    小程更是瞪着一双牛眼不住的打量心岚,想要看一看这女子究竟有什么神奇之处,竟惹得自家兄弟都变了模样。
    子桑看他一双眼睛差点黏在心岚身上,心中醋意大增,噘着嘴用指甲掐住小程腰间的一丝软肉,暗暗的使劲掐了一把。
    “嗷……”的一嗓子小程猛地窜了起来,惹得众人纷纷看向他:“怎么了?”
    “没……没什么,不小心踢到桌子了。”小程嘿笑着连忙坐下,一手悄悄的捂住腰龇牙咧嘴。
    “踢到脚了你揉腰做什么?”席君买看着小程按在腰上的手,直愣愣的说道。
    他坐在小程的身边,把他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没开窍的人自然也不明白何为吃醋,还以为是小程不小心撞到腰了。
    小程脸色一僵,子桑羞的满脸通红,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心岚好笑的看了一眼子桑打趣道:“刚到来燕楼之时便听说小公爷与妹妹的事情,今日一见果然缱绻情深!”
    “姐姐就别打趣我了!”子桑羞的差点连头都抬不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在郎君兄弟面前丢脸,不由暗暗的嗔了小程一眼,都是郎君害的!
    小程莫名其妙的摸了摸鼻子,不知道哪里惹到她了,便回了一个大大的傻笑,看得众人好笑不已。
    秦朗目不转睛的看着心岚,心中有些疑惑。
    前世他所在的部队里,也有一个来自杭州的女战友,说话也是吴侬软语的,可和这位心岚姑娘却有一丝差别。
    难道是因为时空的关系?隔着千年难不成连口音都不一样吗?
    心岚被秦朗的目光盯得有些害羞的低下头,不自然的撩了撩发丝,耳尖都红透了。
    李崇义看着这一幕在心中哀嚎:得!到手的美人儿又飞了!
    不过,他本也没想怎么着,这种绝色美人儿,他向来都是秉持着欣赏的态度,能够见上一面了却心愿已足以!
    既然兄弟喜欢,他自然是要让贤的。
    再说,想必美人落入到别人手里,还不如落在自家兄弟手里,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想到这,他便端正了身子,状似无意的挪动了一下椅子,远离了心岚一些距离。
    心岚对人的态度十分敏感,几乎是在李崇义有动作之时便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之前眼神中对自己含着的欣赏已然消散,态度也不及刚才那般亲近。
    这是……拉开距离了?
    探究的看了一眼李崇义,心岚此时没有空暇顾及其他人的心思,只将全部心神放在坐她对面的秦朗身上。
    据说,这位秦侯不是喜欢厮混风月场所的人,每次到来燕楼来,都是陪着兄弟来的,若是不趁着这次机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下一次再见说不准是什么时候了。
    “心岚姑娘难道就没想过离了风月之地吗?”秦朗眸色深沉的看着心岚问道。
    依照长安人对这位姑娘的追捧,想必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吧?
    那么多的达官贵人,巨商富贾就没人想要为她赎身?
    是她不能离开还是不想离开?
    心岚眸光微动,嫣然一笑道:“风尘女子谁不想离了这风月场,只是心岚命薄,哪里有好郎君愿意带奴家离开。”
    “心岚姑娘姿容绝色,才名盛传长安,想要为姑娘赎身的不知凡几,莫不是心岚姑娘眼光太高,才没看上?”秦朗微微一笑试探的说道:“不知姑娘看秦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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