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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奴婢已经打听到了,大公子让人备了好茶,正准备和秦公子、月公子往东园那边去呢。”繁花一路小跑至房内,将这个重要的消息告知林颦儿。
“好,我知道了,去歇会儿吧。”
“多谢小姐。”
“小姐,您这是?”锦绣心里隐约有猜测,只觉得林颦儿这个办法实在有些冒险,若成了还好,若不成,锦绣不敢再想下去。
“小姐,这未免太冒险了,女子名节重于性命,您要三思啊!”
“那是你觉着,并不是我觉着,锦绣,你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比好好活着更重要。”
“锦绣明白。”
“明白了就走吧。”林颦儿换了一身粉绿色的衣裳,将一个竹筐扔给锦绣,从水云苑的偏门窜出,抄小路快速前行。
东园位于侯府最东边,跟侯府以一道角门间隔开,平日里有老婆子轮流把守。
锦绣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小块碎银子,笑着递给看门的老婆子:“婆婆,我们小姐想挖些莲藕回去煮汤,麻烦您行个方便。”
东园这里,平日少有人来,这些看门的下人不像在府上伺候的下人一般能时常见到主子,因此打赏什么的就更是不可能了,眼下锦绣给的银子虽然很小,但也是老婆子平日见不到的。
于是老婆子笑开了花,一张老脸褶皱更加集中,沟壑纵横,腆着笑脸对林颦儿说道:“小姐,您自便去挖,这个时节莲藕刚长出几节,最是嫩的。”说着,拿出钥匙打开门请林颦儿两人进了东园。
与侯府截然不同,东园是一个独立的空间,连空气的味道都与侯府不同,宁静而清新。
“小姐,这里好安静啊,如若不是事先知道,奴婢定不会以为这里是侯府。”
林颦儿笑而不语,这里顶多算是安静,真正的好风景,许多都是人迹罕至之处。只不过人心浮躁,为了尘世的名和利追逐不休,怎会有时间欣赏,就像这东园,一年之中大多数时光也不过是荒废了。
“走吧。”林颦儿收起不合时宜的感慨,和锦绣两个人一路奔赴东园的人工湖。
因为侯府的老侯爷喜欢荷花,所以人工湖西北一角被圈了起来,围成一个池塘,里面尽是些从南边运来的特有的塘泥,用来培育一些荷花,种花之余会顺便种些莲藕,给府上的主子食用。
莲藕长在淤泥下,虽然两人准备了工具,还是免不了要亲自下水在淤泥里奋战。
锦绣自然不会让林颦儿亲自动手,便主动揽下了挖莲藕的重任。
以前在庄子上,锦绣干过不少粗活,种地揽菜的活计也做过不少,因此挖起莲藕来也算得心应手,没用多久便挖好了不少。
眼见着数量差不多,锦绣便要收手,这时从角门那边远远传来了男子声音。
“孙婆子,快开门,本公子今日要带两位公子到东园逛逛。”林朗笑着招呼孙婆子开门。
孙婆子见是林朗,赶忙上前将门打开,边开门还边笑着说:“哟,今儿个不知是什么风,吹来了这么多贵人,刚才还来了位小姐带着丫鬟说要挖些莲藕回去煮汤,这没多一会儿,大公子您也来了。”
“哦,挖莲藕?这个时节的莲藕刚长出不长的一段,倒算鲜嫩,不知是哪位小姐这么有兴致?”秦焘有些疑惑的开口询问,即便面对的是一个老婆子,秦焘依旧翩翩有礼,风姿万千。仿佛那姿态已经入了他的血,进了他的髓。
孙婆子虽不认识秦焘和月风吟二人,但也知道和侯府长孙在一起的人,肯定非富即贵,当下便连忙笑着道:“老奴也不知是哪位小姐,说来奇怪,府上的小姐们老奴虽不常见,倒也是认得的,这位小姐,还真是看着眼生。”
直到这会儿,孙婆子才想起自己根本不认识林颦儿主仆,不由有些心里不安,都怪自己刚刚被银子迷了眼,竟未好好问问。想到这,孙婆子缩了缩脖子,眼神有些飘忽,也不再像之前那般能说会道了。
听到孙婆子这话,三人心里都已有数,能自称是小姐,又不被认识的,想来只有近来刚回府不久的侯府大小姐。
“你家这大妹妹有点意思,我们过去看看?”
“我们两个外男做客人家,这样未免唐突了。”月风吟出言否决了秦焘的提议,秦焘只得看向林朗。
林朗接下了秦焘递过的眼色,笑看着月风吟:“想去东园,必要经过湖边,不妨去看看。”
“那看来是不得不去了。”月风吟语音悠长,嘴角挂着迷离的浅笑,示意林朗带路。
三人走近湖边。一个少女身姿窈窕的站在船头,手撑一根长杆,将船缓慢的往湖边方向撑。
不知是否是撑船人的力气太小,船身行进的极慢,却无端给人一种闲适悠然的感觉。
一阵微风吹过,少女黑发飘散,在湖上扬起一抹美丽的弧度。林颦儿漫不经心的撑着船,仿佛并不在意它行驶的有多慢,何时能到岸边。
她就那样闲散飘,荡在莲叶尚绿的湖上,清风吹起她翠绿色的裙摆,仿佛一大片莲叶舞动盛开,岸边三人竟好似能闻到一阵阵清新香气,让人在秋老虎当头的热浪中倍觉清凉。
“大妹妹…”林朗见林颦儿好似没有看到他们,喊着与林颦儿招呼。
林颦儿愕然回首,见三个男子站在岸边注视着自己,登时吓的身子一歪,便要掉到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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