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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郑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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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起码有一百两银子,正为盘缠而发愁的郑经真的动心了。
    必须富贵险中求!
    他即刻故装淡定地回道:“哦,有一百两银子啊?这我倒是有点兴趣,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浪之兄请说。”
    宋财大喜。
    确实是大喜,要知道,豫州城里的文人士子虽不少,可举人却并不多,每三年一考的乡试,整个豫州能中举的也就十几号人,能留在豫州城里的,就更是罕见。
    因此在宋财看来,若是他能给醉香楼拉去郑经这样的举子当助力,那他也能被醉香楼高看一眼,尤其是那位风韵犹存但眼界很高的颜妈妈,说不定还能对他另眼相看。
    “从现在起,你不能叫我浪之兄了,得叫我三变兄,也不能到处宣扬我的真实身份。”
    郑经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以决心参加花魁大赛捞钱的他,趁学宫那些秀才还没到之前,赶紧先封起了宋财的口。
    这是很有必要的。
    银子他想赚,但行踪却不能泄露,因此只好用起了假名。
    至于为啥要叫三变……
    那还用问?
    因为他想起了大名鼎鼎的柳三变,那位一生都偎红倚翠,无数红伶以睡他为荣,能在青楼横着走的宋代大词人。
    既然是去青楼赚钱,那还有比三变更好的假名吗?
    只是这样一来,宋财就有点懵,不解地问道:“为啥啊?”
    “玉杰兄,这个你就别问了,我有难言之隐。”
    郑经自然是不肯说实情。
    不过对宋财来说,只要郑经肯参加,帮他在醉香楼和颜妈妈前长脸,那别的就不重要了,他大手一挥:“那行,今天中午就由我做东了,必须先请三变兄好好吃上一顿。”
    这口改得倒是挺快的。
    而在这个年代,宋财能年纪轻轻就中秀才,并且经常逛青楼,家境自然也不差,因此,哪怕他邀约的那些秀才暂时还没到,他也先招呼小二点起菜来。
    秀才能有举人尊贵?
    必须先招待好郑三变再说啊!
    暴露行踪的隐患总算是暂时解决了,可此时的郑书笙却听懵了。
    你不是说接下来得隐匿行踪避几天风头吗?
    现在竟然一下又变卦了,要去青楼抛头露面?
    到底是为了赚银子,还是去看花姑娘?
    再说,你那点小才,凭经文应付一下科考还行,想凭诗词去青楼赚银子有可能吗?
    论诗词,你还不如我呢!
    看来,男人都是一个德性啊!
    此时的她,心里有着无数个问号,也有着说不出的鄙夷。
    之所以鄙夷,是因为作为郑家大小姐,她非常清楚,郑氏精学所提供的是主攻科考的实用主义教育,也就是说,明经才是重点,至于诗词歌赋之类的,只要过得去就行了。
    也正因为如此,在郑氏数百年的历史里,三公九卿不少,可称得上文豪级别的诗词歌赋大家却不多,在诗词歌赋方面,反倒是像她这种为修心养性而学的郑氏女子要比郑氏男子强上那么一两分。
    说句不好听一点的,对于书呆子的诗词歌赋才华,连她都有点鄙视。
    只可惜郑经已多次嘱咐她,接下来这些天,她可以看,可以听,但绝不能在有外人的场合多言,让她无法把这种鄙夷给说出口,所以只能微微撇了撇嘴,以表示她的鄙夷。
    她鄙不鄙夷郑经倒是不在乎。
    眼看盘缠的问题有望解决,趁着学宫放学,宋财下楼去迎接学宫士子的空隙,他开始考虑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去哪里找个地方安身,躲过这几天风头的问题。
    正常来说,等吃完午饭之后,他应该先找家客栈,把自己跟郑大小姐给先安顿下来,然后再去醉香楼挣银子。
    可细细一思索,他还是放弃了这一想法。
    原因很简单。
    别看豫州已不是郑氏的地盘,可郑氏在这里的势力还是非常大,整个豫州的粮食收购,基本上是郑氏垄断的,在运河上跑的船行,相当一部分也是郑氏的,从外地进豫州的各种商品,有不少也是郑氏在经营。
    因此,郑家若是真的对抓逃这事极为上心,那派人去客栈一一打听,把他们给找出来是极为简单的事。
    那怎么办?
    总不能流落街头吧?
    既然咱已经打算做郑三变了,要不干脆想方设法睡青楼得了?
    一个大胆的念头从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又是对的。
    荥阳那边,当日上三竿后,郑书笙迟迟不去给父母请安不说,还连早餐都耽误了,这下把郑夫人弄急眼了,亲自去了西厢,准备叫因婚事不开心的女儿起床,顺带安抚一下。
    这下坏事了。
    接了任务并踏踏实实执行的墨庆,能挡住其他前去服侍大小姐的佣人,却挡不住郑夫人。
    于是郑大小姐已出逃的事实很快就露陷了。
    大小姐竟然跑了!
    这下好了,原本刚出门去处理族务的家主郑温又被紧急喊了回来。
    郑温倒是冷静,在看了女儿的辞别信,又对书香和墨庆拷问了一番之后,就已对事情的前因后果判断出了个七七八八。
    那他该如何应对?
    当然是先封家中仆人的口,把家丑给捂住,再把女儿给追回来啊!
    别以为他不知道郡守家浪荡子配不上自家女儿,事实上,他之所以同意把女儿许配给那样一个不成器的家伙,实在是迫不得已。
    道理很简单,别看吴兴沈氏是近几十年来才真正兴起的南方世族门阀,可根在余杭一带的吴兴沈氏,却几乎垄断了江浙一带的丝绸生意。
    对于销路极好,效益极佳的丝绸生意,荥阳郑氏也是很感兴趣的,正有意跟吴兴沈氏合作,利用自家的地域优势及河运优势,和沈氏合作把丝绸生意大肆做到一河之隔的北华去。
    说白了,这是一场利益联谊。
    相比家族利益,女儿的个人幸福也就不算什么了,而且在他看来,郡守家浪荡子贪玩是贪玩了一点,但还不至于一无是处,最起码随着郡守在官位上的步步高升,其在沈氏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重要,一旦郑氏和沈氏达成合作,沈氏在豫州的代言人,十有八九就是这位浪荡子。
    这才是原因。
    因此,不管女儿乐不乐意,这人是必须嫁的,就算跑了,跑到天涯海角也得追回来。
    于是乎,在安排好家中事务后,郑温亲自出动了,一艘快船把他送到了豫州城。
    而他抵达之时,郑经正伙同宋财等数名士子,离开了翰墨轩,准备以郑三变的名义,前往醉香楼蹭吃蹭喝蹭睡还挣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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