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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这该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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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朱安的一份份密信从院子里发出去,上百名商会好手闻风而动,从大明各地朝京师赶来。
    在朱元璋的手里抢人,这个难度不可谓之不大。
    换了任何一人,都没这个胆子,也就朱安敢这般做了。
    其中最大的依仗,还是他的个人武力,否则这件事肯定没有成功的可能。
    朱安自然不可能傻到等朱元璋下了命令的时候,再去抢人。
    那就不是抢人了,那就是找死。
    和大批锦衣卫直接对上,朱安倒是自己能脱身,可那些培养的好手,甚至连带整个常安商会,都要被朱元璋一波团灭了。
    所以这个抢人的时间点,非常的重要。
    什么时候救人是最佳的时间。
    现在自然是不行,首先朱安在京师的人手不够,叶婉清连带其父,还有侍女在内,至少也是三人了。
    这种事情,虽然说那未来岳父现在看自己不顺眼,但也不能就这般放弃,尽量做到两全其美。
    现在倒是好走,但那未来岳父肯定是不会答应,总不能自己告诉他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说下个月靖宁候会被陛下格杀,夷三族。
    估计会被当成疯子对待。
    最好的时间节点便是,当靖宁候被拿下大狱,朱元璋还未定罪的时候,便是带走叶婉清等人的最佳时机。
    朱安仔细研究过《大明律》和《大诰》。
    哪怕朱元璋要直接格杀,以靖宁候涉及到胡惟庸案的名义,至少也是有两天以上的时间。
    在这个时间节点,性质未完全定型的时候,哪怕锦衣卫对靖宁候有多监视,也绝对不会有太多人。
    涉及到此等大案,叶婉清之父自然不会愚昧到在靖宁候府等死。
    朱安在书房内,脑海中仔细的思考了一番整个行动过程,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漏洞后,便起身准备离开院子。
    剩下来的一些细节和情报,只能等人手到了南京城后,才能搜集了。
    之所以要提前一个多月开始布局,也是因为目前南京城内,朱安的人手并不多。
    作为大明京师,天子脚下。
    南京城内锦衣卫的势力太强了。
    锦衣卫可不仅仅对大明官员有监察,南京城内的各大家族,势力,还有外来人员,都是有很强的监察力度。
    朱安要是在南京城内布置太多的人手,很容易被锦衣卫顺藤摸瓜,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
    现在无所谓了,反正要离开了,也定然会被发现的。
    不过以古代的信息传播速度,还有各种条件的限制,等朱安的身份被查清楚的时候,至少都是数月。
    那个时候,说不定朱安早就到了大明疆域之外了。
    “到时候茶楼的产业,就交给老爷子吧。”
    从院子到茶楼,只有一小段,没多久朱安就来到了茶楼前。
    “东家,婉清小姐到了,不久遣侍女带了信过来。”
    掌柜的看见朱安,连忙上千说道,并从怀中掏出信件。
    刘伯心中清楚朱安对婉清小姐的感情,自然是不能耽搁。
    只是东家如若去了院子里,若非大事,是不可去打扰的,这是东家定下的规矩,因此刘伯也只是在茶楼等候。
    朱安接过信件,眼底里闪过一丝喜色,直接上楼去了。
    叶婉清是朱安,来到这大明,第一眼就认定的妻子。
    那纯净的眼眸,只是看过去,朱安就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好像都停止了。
    虽然因为商人的身份,让叶父有些看不上。
    但朱安知道,叶婉清肯定是自己的,毋容置疑。
    看着信件上述说的点点滴滴,似乎只是一些小事,但思念的意味,却充斥在字里行间。
    在信件的最后,叶婉清提到,希望七月初七和朱安共游秦淮。
    “我怎么把七夕给忘了。”
    朱安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今天七月初三,再过四天,便是七夕节了。
    大明的七夕节,又被称呼为乞巧节,虽说是情人的节日,但对于现在的大明,还不如说是单身女子的重要节日。
    古代的女子,稍微家庭条件不错的,通常被称为大家闺秀。
    大家闺秀是不能随便抛头露面的,家里若是来客人了,也需要避嫌。
    在元末混战的时候,这些习俗在活命面前,自然没人重视。
    但此刻已是洪武二十五年,单身女子多是在洪武年间出身,对于七夕这样的重大节日非常在乎。
    七夕节应该是单身女子最快乐的一天,即使是春节,不少女子都未必可以穿着新衣服去串门,家中一般使唤男子走亲访友。
    只有在七夕节,大明的单身女子可以着盛装,大大方方地走出去与姐妹们聚会、玩耍。
    朱安此刻甚至都能想象到,叶婉清在那一天,绝对会盛装打扮。
    “那么,我那天,应该穿什么呢。”
    忽然,朱安对朱元璋的穿衣政策,大为不爽。
    士农工商,
    作为最低等的商人,他竟然连绫罗绸缎都不能穿,只能穿麻布。
    想象着自己穿着一身麻布,站在叶婉清的旁边,朱安顿时就觉得极为尴尬。
    那画面,他简直不敢想象。
    男人,在什么时候,都是好面子的。
    此刻,朱安对于朱元璋,有些痛恨起来。
    很多有钱的商人,会在家里偷着穿,但绝对不敢在外面招摇过市。
    一旦被举报,那可是轻则关入大牢,重则杀头的事情。
    在大明,商贾是和仆役还有娼优列为同等地位。
    不管你是多么有钱的商人都是如此。
    叶父之所以反对女儿嫁给朱安,并非是对其外貌条件。
    商籍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大明对服饰的规定,极为严厉,如有违制或僭越,则严惩不贷。
    尤其是,但凡家中一人为商贾,则全家都不允许穿绸纱。
    原大明历史中,商人的地位在洪武年间是最为低下的,但是到永乐年间,也就是朱棣当政的时候,商人的地位逐渐有所恢复。
    可那都是八年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七夕节,可是迫在眉睫呀。
    一向智珠在握的朱安,此刻却有些无奈了。
    这该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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