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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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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雯上班去之后,柳青这才躺床上睡觉。
    腿脚不方便,想出去玩也不行,别的地方不说,上下楼梯就要折腾死他。
    那也就只能躺床上睡觉了。
    睡觉之前刷手机,倒是在群里面看到了班长发的消息,打他的人给抓到了,不是那个小男孩的父亲,不过跟那个小男孩的父亲是亲戚。
    把人打成轻微伤,开车的时候又用东西挡住自己的车牌,那不是一件事,怎么也得进去一段时间。
    柳青有一些意外,没想到这么小的一件事情都给他解决了。
    抓到凶手了,还是感觉挺解气的。
    物业公司都已经承诺了,要帮他打这个官司,索要民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什么的都得要让那个凶手来出——不然那就得物业公司来承担了。
    腿脚不方便也挺折腾人的,到了半夜才睡着。
    第二天醒过来,感觉旁边躺着的人,甚至还有一绺头发散在他脸上。
    一开始他还习惯性的以为是霍珍珍,顺手就握了过去。
    然后就感觉尺寸不对。
    然后又想起了霍珍珍已经和自己分手。
    整个人顿时就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一看,睡在他身边的是小雯。
    而他的手……
    吓得他赶紧松开了自己的手,从床上坐了起来。
    昨天他倒是刻意不跟这个妹子同睡一张床,可是没想到在他睡着的情况下,这个妹子自己爬上床来了。
    虽然都穿着衣服,他也什么都没做,但他还是有一种被玷污了的感觉。
    柳青从床上坐起来的幅度有点大,将小雯给弄醒了,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看了他一眼,说道:
    “给你带了早餐,放在外面餐桌上,你肚子饿了自己去吃。来的时候你在睡觉,就没吵醒你。等会你也别吵醒我,我困了。”
    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柳青想说什么,可是想到人家一姑娘上完夜班拖着疲惫的身体又过来照顾他,困得狠了躺床上睡一觉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不好说什么。
    就让她继续睡吧。
    叹息一声,很费劲的爬下床,先往厕所去。
    幸好厕所安装的是坐式马桶,不然就他这样,上个厕所都得要人帮助。
    小雯给他带的早餐是三个肉包加一杯豆浆,六块钱的样子。
    跟霍珍珍同居后,柳青饮食习惯都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从一日三顿变成了一日两顿。
    上白班的时候不吃早餐,上夜班的时候不吃午餐。
    没有别的缘故,就是吃早餐的费用越来越高,而自己的经济越来越紧张,只能省下来。
    这样过了几年时间,他都有点低血糖了。
    现在跟霍珍珍分手了,自己挣钱自己花,倒也用不着再省那个钱来苛刻自己。
    早餐是小雯给他买的,他可不好意思承人家的情,吃的时候就拿手机给小雯发了一个六块的红包,还标注了“早餐钱”三个字。
    吃完饭后,他犹豫了一会儿——是留在厅里面玩手机还是躺床上玩手机?
    很快就拿定了主意——反正都已经跟这姑娘同床睡过了,要说不干净,已经是一个不干净的人,就没必要让自己继续受累。
    于是,就回到了卧室,将睡在床边的小雯往里面一推,自己就上了床。
    他腿都成那个样子了,就算想做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何况他也不想做什么。
    事实证明,小雯就是想蹭一个空调房,对他也没什么想法。
    到了中午饭点时候,小雯调的闹钟响了起来,她不情不愿的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头都没有梳就披头散发的出门给他打饭去。
    五十块钱一天,拿了这个钱就要干活。
    吃完饭,柳青也没有继续矜持,就躺在了床上准备午睡,小雯更没有矜持,躺到了他的旁边。
    双人床很大,两个人中间还隔开了一二十厘米。
    只是两个人都睡着之后,这个距离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醒来的时候,柳青发现小雯一条腿就搁在他腰间,一只胳膊还搂着他的脖子。
    而他的手也没有放在什么好地方。
    连忙抽出手来,然后将她的胳膊和腿都从自己身上移开。
    这都是睡着了无意识的行为,谁都控制不了自己睡着之后的行为。
    只是,这个势头让他感觉有点危险。
    他是真的不想让这个女孩子给睡了。
    这姑娘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最主要的还是那句话——作为一个未来的富二代,他觉得他值得更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个人的世界都是那样过的。
    看上去暧昧得不行,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柳青没有那个心思。
    小雯上夜班累得要死,下班回来只想着睡觉,也确实没有那个心思。
    不介意只是不介意,并不表示一定要。
    柳青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太随便,但不是自己的女人,跟自己随便,他也不会讨厌。
    两个人相处,虽然经常的斗嘴,氛围其实还是比较融洽的。
    柳青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有这么个人来帮助自己,生活上确实方便了很多。
    在柳青出院的第二天,打柳青的那个家伙的家属就找到了物业公司谈判,表示他们愿意负担柳青的医药费用,额外再给柳青一万块钱,换一个私了。
    柳青只是受了轻微伤,所以这算不上刑事案件,只能算治安案件,私了的话,拘留都不需要。
    可是柳青没有同意,表示医药费误工费他们必须得承担,该拘留的也得拘留。
    后来那家属将额外赔付的费用提到了一万五,柳青还是没有同意。
    再过一个多月他就要成为富二代,一万五千块钱对他来讲意义不大。
    把他腿都打断了,那必须得进去。
    该赔偿的也得赔偿。
    不赔偿就打官司。
    就算现在没钱打官司,等以后他成为了富二代,一样的会打官司。
    何况物业公司也表示,他要打官司的话,公司会支持他。
    柳青的态度如此强硬,那家属也没有办法,只能放弃谈判。
    那个打人的家伙还是进了拘留所。
    这也算是一个让柳青心情愉悦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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