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一个小目标到账
“那先就这样。”
挂断电话,苏恒在手机上发送了自己的银行账号。
得到苏恒的银行账号,岳东升仿佛中了头奖一样,脸色的喜悦怎么都掩饰不住,在屋内是又蹦又跳。
“小东,什么事,你这么高兴啊?看把你高兴的。”
玄关处,有两人微笑着携手走进了。
“爸妈,你们回来了,哈哈,是那个高人的银行账号,我得到那高人的银行账号了。”
岳东升就像孩子一样炫耀手中手机。
听到岳东升回答,玄关两人相视一眼,接着都有些激动。
“儿子,真的?那不是说对方接受我们的好处了?”
“是的,家里那些数字终于有用武之地了。”岳东升骄傲抬头。
钱多到一定程度,那真的就是一个数字,在慢慢接受家族财产后,岳东升才发现自己以前的挥霍行为是多么的无趣,那些引以为傲的豪车是多么幼稚。
“你打算送多少钱过去?”岳父提出问题。
“嗯~一个亿。”岳东升想都没想回答。
“为什么?”岳父挑眉。
“一个亿是世俗的极限,几乎能买到任何要买的东西,解决一切常见的金钱问题,前辈是仙人,不在乎金钱的多少,送的再多对他也没有意义,所以一个亿刚好,即不会让他感到我们的刻意,也能让他感受到我们的诚意。”
岳东升说的有理有据,而岳父岳母也是拍手称赞。
“儿子,你是真的长大了,很好,就按你说的办,以后那边的事依旧是你全权负责,同时你也需要接手家族其他事物,不过为了不影响你修炼,你到要多找一些得力帮手,这一点,老爸能给你一些意见,却不会干涉你最终决定,所以未来走成什么样,全看你自己把握。”
“没问题,不过老爸,我要的血祭什么时候好,接手家族的事,还是等我血祭结束再说,我喜欢以势压人,不喜欢被动求取。”
此刻的岳东升锋芒毕露。
“可能还要等等,血祭是魔道手段,想要合法化很难,你也不想未来成为人人喊打的魔头吧,所以这事怎么都要等一下,如果可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不使用血祭,那高人手段神鬼莫测,你到是可以探听一下,也许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行吧,我会注意的,至于那边,还是稳点,一点点来,我可不想大意失荆州,有家族的全力支持,维持全速修炼还不成问题。”
岳东升感慨到,想到了某个女人。
看着如此成熟稳重的儿子,岳父岳母脸上有莫大欣慰,心中更是对儿子的举措赞赏有加。
做事就需要循序渐进,脚踏实地。
急功近利,好高骛远要不得,这是每个家族都有的血的教训。
“不说了,老爸,我现在就去银行转账。”岳东升接触和家人的畅谈。
一个亿的转账,自己可无法操作,必须由银行代理。
......
叮~~
一声悦耳的信息铃声响起,惊的金丝猴跳了起来。
苏恒摸出手机,看了看信息内容。
【您的尾号8866的储蓄卡......受到转账大夏币100000000.00,活期余额100410600.00。】
“个,十,白,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
苏恒默默的数了好几遍那一串数字,心中有激动,激动后又是坚定,最后归于平静。
“钱,原来不过如此。”
岳东升转账的一个小目标让苏恒更加看清现实,这个超凡的世界,只是超凡的力量才是一切。
“呜呜,呜呜...”
“别看,这是手机,人类社会才有,你又不识字,看什么?”
推开金丝猴的脑袋,苏恒收起手机。
“呜呜。”
金丝猴不高兴的围着苏恒转悠。
“我说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怕我?”
“呜呜,呜呜...”金丝猴比划起来。
“感觉我不危险,待在我身边很舒服?小子,你的感知到是灵敏,不过我今天还要杀生哦,你真的不怕?”
“呜呜。”金丝猴双手捂住眼睛,用力摇头,像是再说,我看不见,就不怕。
“哈哈,好一个掩耳盗铃。”
苏恒见金丝猴灵性,也就没赶走它,继续在荆棘之林寻找。
时间静悄悄流逝,又过去半个小时,苏恒不甘心的叹口气。
荆棘之林的荆棘实在太密集,能在里面生存的除了昆虫,就只有小型动物。
如野鸡,野兔,还有一些鼬鼠。
对于鼠类,苏恒没有食用的欲望,野鸡和野兔他又吃够了,所以守了这么久,他是一无所获。
“算了,今天就是野菜充饥吧。”
苏恒摇摇头,就要去寻找野菜,突然看见一直堆在自己脚边,紧张兮兮的金丝猴。
他灵机一动说道:“小猴子,你知不知道附近哪里有大型野兽,或者不一样的动物?”
“呜呜?”金丝猴疑惑看了苏恒一眼,不明白他要干嘛。
“你就说知不知道,知道就带我去,我给你好吃的。”苏恒从怀里掏出一颗刺梨。
有了昨天没有灵气差点自杀的事故,苏恒学会了携带“回蓝药”。
“呜呜,呜呜。”
看见刺梨,金丝猴兴奋的蹦跶起来,然后脑海一歪想了一下,往荆棘之林反方向跑去。
“呜呜,呜呜...”
跑了几步看见苏恒没动,金丝猴急忙叫喊。
“来了,来了。”
有深林精灵带路,今天的午餐应该有大收获。
苏恒这么想着,一路紧随金丝猴。
秦岭很大,太白也不小,金丝猴带着苏恒足足跑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才在一片黄土地停下来。
苏恒看着区别于秦岭其他地方的黄土地,眼睛四处打量。
“这里的地面很干净,显然是长期有动物活动,旁边的松树底部树皮残破,不像是什么动物吃的,倒像是蹭掉的,所料不错,这里应该是野猪的领地。”
想到有野猪,苏恒就激动起来,作为大夏人,鸡鸭鱼牛羊,什么都吃,可要说百吃不厌,无可替代的肉食,那就只有猪肉。
“早就听说过野猪肉如何如何,却一直没有机会尝试,没想到在秦岭中,不仅尝到了熊掌滋味,这野猪也能尝到。”
论稀有度,熊掌自然甩野猪几条街,但吃过一次熊掌后,苏恒对于熊掌并没有念念不舍的感觉,就当是吃了一顿比较美味的大餐。
可面对猪肉,苏恒承认,他心动了。
“喜欢是野猪领地,而不是熊瞎子领地。”
苏恒期待着,纵身来到一颗大树上,四处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