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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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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夏弥房间时已是深夜,叶晓跟夏弥非常顺利地达成了共识。
    夏弥让叶晓帮她找到康斯坦丁的龙骨,作为回报,她会告诉叶晓一个再次完善封印的方法。
    在交易达成以后,两人各走各路,再见面便是敌人。
    非常完美的交易,双方都没有提出触及对方底线的要求。
    在此之后,叶晓便将自己的调查成果报告给了昂热,隐瞒了夏弥的那部分,只是告诉昂热自己在这座城市发现了一个超大型的尼伯龙根,里面困着一个龙王。
    昂热非常惊讶,但是并没有立刻让执行部的人行动,因为现在他还有其他事要解决,校董会的听证会已经缠上了他,事情似乎有点棘手,没有之前想的那样好解决。
    叶晓对此倒是不怎么意外,校董会如果真的想要取缔昂热,那么昂热是很难反抗的,毕竟他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而校董会的背后是整个庞大的秘党。
    调查到此已经彻底结束,叶晓也没有必要再再这个城市停留了,他准备回到学院,去和楚子航见一面,把楚天骄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他。
    虽然学院里暗地有人想要除掉他,但叶晓没有再躲避的打算,那些人已经错失了最佳的暗杀时刻,叶晓不会再给他们第二次机会,如果叶晓知道了那些人的身份,他必定要叫他们挫骨扬灰。
    哪怕是秘党,也同样不会例外,在叶晓眼里,他们不过只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血种罢了,昂热会因为权力被他们限制,叶晓则不会,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东西能够限制他,除了龙王。
    那些身处高位的混血种,在叶晓眼里跟那些弱小的蝼蚁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如果他们真敢阻挡在自己面前,他必定会毫无犹豫地将他们一一碾死。
    他已经觉醒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让整个世界见证他的崛起了。
    叶晓让诺玛定了明天的机票,他并不打算立刻离开,今天晚上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去处理,跟赵孟华有关。
    叶晓一直是个相当记仇的人,赵孟华是他的第一个仇人,当年赵孟华给与了路明非那样的屈辱,今天他要原原本本地全部还给赵孟华。
    披萨店的羞辱仅仅只是一个序幕,真正的复仇现在才刚刚开始。
    早在离开披萨店之前,叶晓便让诺玛时刻关注赵孟华的行踪,他在等待一个不错的复仇时机。
    就在刚刚,诺玛将赵孟华的具体位置告诉了叶晓,定位显示赵孟华现在正位于市内一家非常有名的酒吧内,当然还有那些他的跟屁虫还有新欢柳淼淼,看来赵孟华也算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之前在披萨店的时候他说晚上带同学去酒吧happy,尽管中途被叶晓羞辱了一番,他依旧还是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不过叶晓也早就猜到了赵孟华会这么做,像他那样要强的人,说出去的话不可能不收回来,如果他因为自己的羞辱食言了,反而会显得自己更像是个懦夫,所以赵孟华一定会履行自己的诺言。
    而这也给了叶晓一个机会,正好他还有时间,查了一下自己的账户,来自凯撒的汇款已经到账了,看来昂热的口才还算不错,布加迪威龙还是被他成功地推销给了凯撒。
    叶晓对金钱这种东西没什么概念,但是当看到自己账户余额上那么多位数时还是稍稍有些惊讶,他现在也是个实打实的百万富翁了,以后出去吃手抓饼加蛋加肉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一想到这,叶晓嘴角微微上扬,伸手拦下一辆计程车,离开了夏弥曾今居住过的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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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响彻整个迪厅,绚丽夺目的五彩灯光跟着节拍时明时灭,舞池中央,穿着暴露的女人与浑身酒气的男人挤在一起,数着动感音乐的街拍摇摆,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在酒精的催化下被释放,一切都歪歪扭扭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
    舞池边缘的沙发里,赵孟华一群人团座在一起,桌面上放的慢慢的都是酒,一群人笑嘻嘻地喝着,不时跑出去在舞池里摇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脸上又多了一个口红印。
    大部分人玩的都挺开心的,因为他们大多都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场所,这里的一切对他们而言都显得非常新奇,不少人的认知里,这样的夜生活才是属于年轻人的潮流。
    只有赵孟华一个人脸上挤满了阴郁,他坐在所有人的正中央,眉头微皱,独自喝着闷酒,旁边他的未婚妻柳淼淼同样显得非常拘谨,有人过来劝酒也只是微笑着小抿一口,含在嘴里并不咽下去。
    柳淼淼跟陈雯雯一样是个文静的女孩,一个喜欢文学一个喜欢古典音乐,两个人其实都不喜欢来到这种浮躁的场所,但是为了赵孟华,柳淼淼还是勉为其难地来了。
    “嫂子你要吃点什么?我可以去外面给你买回来。”有个赵孟华的跟班大声说。
    “不用了,你们买点自己喜欢吃的就好了。”柳淼淼答得有点心不在焉。
    “老大,你呢。”又有人问赵孟华。
    “留点独自晚上吃,晚上我带你们去吃烧烤。”赵孟华说,尽管他又在努力收敛,但是问话的人还是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了些许阴郁。
    赵孟华还沉浸在下午披萨店的事情里闷闷不乐,他这辈子就没遭受过这么大的屈辱。
    凭什么叶晓一个孤儿玩意能一直踩在我头上?他到底凭什么?不就是运气好被一个国外的野鸡学院给录取了?不就是凭运气?就这凭什么在我面前嚣张?卡塞尔?什么他妈的野鸡大学?能比得过剑桥?我下半年可是要到剑桥进修的?你叶晓怎么比得过我?
    赵孟华在心里自言自语,其实他已经有点气急败坏了,只是自己暂时还没意识到,像他这样骄傲的人是肯定不愿意向叶晓这种人低头的,他只可能向那些家境比他更好的人低头,说白了就是两字:
    拼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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