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你为十世法,我为百世法
何天上纾廑虑之时,楚王、公孙宏也在密斟。
“这个何云鹤,年纪轻轻,竟是滴水不漏!”公孙宏语气轻松,甚至带几分欣赏,“倒是有点出乎意料了!”
“倒要见一见何某,”楚王皱眉,“我还不信了,真拢不过来?”
略一顿,“先不说这个——你说,我席上既闹了这一出,我那位阿嫂,会低下头过来求我吗?”
公孙宏摇头,“若无何某,皇后极可能为大王所屈,既有此人在左右,难了!”
楚王骂道,“蝇蚋聒噪!早知如此,就先派人除了姓何的!”
公孙宏心说,您刚刚还说“拢”,转头就要“除”,脸变的够快呀!
主君类似言行,公孙早已习惯,笑一笑,“我想,若无何云鹤,皇后也未必有请大王入觐的魄力。”
楚王一怔。
想了一想,“也是——”
“听李肈的口气,似乎确是何天的首尾——不说他了,咱们现在咋办?”
“仆以为,去杨之后,谁主朝政,关键在一个‘势’字。”
“势力?”
“不错,势力;不过,不止于势力。”
“怎说?”
“必须造成这样一种局面——”
“倒杨,出力最巨者,大王也!功劳最巨者,大王也!起最关键作用者,大王也!”
“一句话,倒杨,大王领袖也!”
“这就是‘势’!有了这个‘势’,‘论功行赏’也好,‘出于公议’也罢,朝政,都不脱大王的掌握!”
“还有,这个‘势’,无论如何,不能叫淮南王掌握了去!”
楚王一拍大腿,“我明白了!”
“至于阿允……哼!他别想过来分我的功!”
公孙宏继续,“‘势’亦势力,为达成此‘势’,必有足够势力不可——要聚有心有力者于大王麾下。”
“宗室?朝士?”
“当然是宗室!”
“朝士,真正有闻望者,如卫伯玉、张茂先,咱们支使不动;没闻望的,投过来也派不上大用场。”
“宗室就不同了——那是天然的大义名分!”
“好!”楚王快速的转着念头,“我想到一个人——东安公繇!”
“我这位三叔,有股子狠劲儿,同我脾性很对,一向处的好!”
“另外,吃他外祖的挂落,一直不得意,一定乐意跟我做大事的!”
“明天一早,我就去访他!”
东安公司马繇,宣皇帝孙,琅琊武王司马伷第三子,因此楚王称他“三叔”;司马繇外祖诸葛诞,当年起兵造司马昭的反,此所谓“吃他外祖的挂落”。
*
两日后,淮南王允入觐。
淮南王从骑二百,步军三百——这个数字,较从楚王兵马者,刚刚好少了一半。
同一天,从楚王入觐的六百步军,抵埠洛阳,楚王亲自去码头迎接。
本来,这只是“善抚士卒”,未足为异,但因为当天淮南王入觐,不少人就嘀咕了——
同样是“迎接”,难道你不更应该去迎接你弟吗?
淮南王入觐的流程,同楚王一模一样:
先谒庙,再入宫,太极殿西堂叩贺新君。
出太极殿西堂,赴弘训宫,给皇太后请安;之后,转式乾殿,帝、后设家宴,为楚王洗尘。
但在宫外,就不一样了。
楚王入觐,长史公孙宏拜访何天;淮南王入觐,何天拜访淮南相刘颂。
何天拜访刘颂,不仅是做出“笼络淮南王”的姿态,也因为,刘颂本人,亦是个绝对值得“笼络”的对象。
此君汉广陵厉王胥之后,司马昭辟为相府掾,奉使于蜀。时蜀新平,人饥土荒,刘颂表求振贷,不待报而行,由是除名。
武帝践阼,拜尚书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讼,累迁中书侍郎,守廷尉。在职六年,号为详平,时人比之张释之。
后转河内太守。郡界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转为浸害,刘颂表罢之,百姓获其便利。
寻以母忧去职。服阕,除淮南相。
在官严整,旧修芍陂,年用数万人,豪强兼并,孤贫失业,刘颂使大小戮力,计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
从其“阀阅”可看出,虽出身名族,但民之疾苦,常萦于心,不避豪强,不惮逆鳞,真正既清且能!
还有,他是自有书记以来,中国最出色的律法专家。
这样一个人,如何不“笼络”?
笼络刘颂这样的人物,绝不是拍几记马屁、戴几顶高帽就成了,我到底占了穿越的便宜,晓得你最大的“爽点”在哪里?
何天非常诚恳,“冒昧造访,实有疑惑求解于高贤。”
“不敢,请侍郎赐问。”
“今朝臣务以苛察相高,谳问或有疑议,辄各立私意,乃至刑法不壹,狱讼繁滋!”
“天愚见,刑书之文有限而舛违之故无方,故有临时议处之制——然恐奸吏因缘,得为浅深!”
“……如之奈何?”
“子公律法大家,必有以教我!”
刘颂字“子雅”。
只是“子公”二字……嘿嘿。
原以为何天来访,自为商讨倒杨事宜,没想到一开口,“商讨”的,居然是刑法?
而“临时议处”的题目,又正正是己最念兹在兹者?
刘颂眼中放光,“洞见时弊!——云中白鹤,名下无虚!”
“惭愧!”
刘颂略一沉吟,“近世以来,法渐多门,令甚不一,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奸伪者因以售其情,居上者难以检其下,事同议异,狱犴不平——云鹤,你说的没错!”
由“侍郎”而“云鹤”了。
“夫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颂以为,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穷塞,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宜,故人主权断。”
“主者守文,若张释之执犯跸之平也。”
“大臣释滞,若公孙弘断郭解之狱也。”
“人主权断,若汉高祖之戮丁公也。”
“天下万事,自非此类,不得出意妄议,皆必以律令从事!”
“然后法信于下,人听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矣!”
何天默谋片刻,点头,“‘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可为十世法!”
略一顿,“罪刑法定、援法定罪——子公,你这一主张,实乃铸刑书以来之最大成就!”
刘颂目光霍的一跳,“‘罪刑法定、援法定罪’”——精辟之至!精辟之至!”
“云鹤,此八字,可为百世法!”
“天受教于子公耳——”
顿一顿,“大事之后,今日教诲,请子公付诸刀笔,上奏朝廷——天以为,本朝律谳,当全盘托付于子公!”
公孙宏来访,何天一句实在话不肯抛;造访刘颂,却是主动封官许愿了!
“抬爱甚矣!”刘颂缓缓说道,“然,颂当仁不让!”
“子公不让,社稷幸矣!”
今天——永熙元年,十月二十二日,算是一个划时代的日子:
中国的法律,自此确立“罪刑法定、援法定罪”原则。
较之西方,整整早了一千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