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仪式就绪
二十四小时的时间转瞬即逝,在这期间面对一具摆在自己面前的原体身躯,陈墨当然是对其上下其手,采集了大量的生物样本。
虽然不会对圣吉列斯的身体做什么,但是诸如毛发、血液和dna以及遗传物质的采集,陈墨是无论如何不会遗漏的。
要知道原体可是帝皇采用各种匪夷所思的科技所打造出来的完美超人,虽然比不上他自己,但基因原体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
能够如此光明正大的研究这帝皇的最高杰作,探索原体身躯当中的秘密,借此一窥昔日帝皇所使用的技术,这样的机会是任何一个研究者都无法错过的。
固然仅仅只是一天时间的研究让陈墨很难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但采集到的生物样本已经是值回票价的收获。
或许陈墨还无法克隆出一个完整的圣吉列斯来,但仅仅只是对圣吉列斯基因的研究,依旧能够让他获得相当巨大的收获。
要知道这些基因可是来自于帝皇本身,并且被帝皇使用了各种难以想象的技术完全人为创造出来的,其中无论是蕴含的知识还是原体强大的秘密,都是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的宝藏。
不过陈墨也没有做的太过分,提取了足够的生物样本之后,他也只是将圣吉列斯的身躯进行了一番细致入微的检查和扫描,记录下各种讯息,便开始真正为圣吉列斯的复活做准备了。
这种完全真正意义上的复活对于死灵法师来说,是最初死灵法师所追求的终极奥义之一。
死灵法师的诞生,很大程度上便是对这种死而复生的追求与探索。
尽管后来绝大部分的死灵法师在死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仍旧有那么一小部分死灵法师依旧在追寻着死而复生的道路,希望能够将逝去之人挽回。
因此,在《多元宇宙通用死灵法术大全》上自然也有着让死者完全复活的法术和相关仪式。
不过普通的复活法术和法术仪式只能复活普通人,越是强大的生灵复活所需要的法术也越复杂和强大。
像是圣吉列斯这种几近神灵的存在,想要复活几乎是需要最顶格的待遇了。
或许原体们不能算是神灵,但神灵之下最强这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因此陈墨为圣吉列斯所准备的,也是《多元宇宙通用死灵法术大全》当中用于复活凡人的最顶级的法术和仪式,再往上就是复活神灵用的仪式和法术了。
这样的仪式准备起来自然相当的麻烦,好在之前陈墨杀了几个灵族的先知转化成了尸巫,他们倒是可以帮得上不少忙,让仪式的准备工作不至于那么的繁琐。
在尸巫们准备着仪式的同时,陈墨也在调整着灵骨框架内庞大能量的属性。
这些原本由无尽回路当中所储存的灵族灵魂所产生的灵能在陈墨侵染了灵骨框架之后,也被他转化成了更符合他使用需求的纯粹能量,在使用的时候再根据需要来转化属性。
譬如刚才他就将这些能量转化成了死灵之力,用于击碎圣吉列斯躯体内的诅咒。
而现在他同样需要将这些能量的属性进行转化,令其偏向生命,从而能够满足复活仪式的需要。
说起来也算是一种巧合或者黑色幽默,死灵法师所追求的终极奥义,令死者死而复生的力量恰恰是与死亡之力截然相反的生命之力,越是纯粹与强大的生命之力,在复活方面就效果越好。
这在一开始着实难住了相当多的死灵法师,毕竟不是每一个死灵法师都能够做到将死亡之力逆转成生命之力的。
但是对于既不缺少时间,也不缺少耐心的死灵法师们来说,他们并不惧怕存在问题和困难。
于是乎在一些颇具钻研精神和尝试胆量的死灵法师们的努力下,以宰了复数个生命之神和光明之神作为研究材料的代价下,相关的转换方法终于被开发出来。
并且在随后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令死灵法师可以将死灵之力或是其他各种能量转化成最纯粹的生命之力,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的逆向使用,将各种能量转化成任意一种能量。
陈墨现在所准备的,自然正是这项转化。
几名墓穴技师协助陈墨在实验室内立起了几座太空死灵的能量存储与转化设备,借助太空死灵强大的科技巫术来辅助陈墨。
对于陈墨所展现出来的种种魔法技术,这些墓穴技师们几乎是如饥似渴的在观察和记录着,同时也渴望能够学习其中的知识。
因为他们本能的感觉到,这些知识正是和灵魂与血肉相关的知识,甚至可以说如果他们能够将这些知识研究透彻,未必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将太空死灵冰冷的机械身躯注入灵魂和血肉。
不过这些墓穴技师虽然只是被陈墨雇佣,却也同样受到了约束和控制,陈墨所展现出来的知识他们可以观察和记录,却无法学习或者使用,除非获得陈墨的允许。
这种约束一方面是来自于三圣议会对其他太空死灵的控制协议,虽然寂静王毁掉了总控协议,但三圣议会依旧对太空死灵有着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在太空死灵的社会中,说一句三圣议会就是法律并不为过。
至于另一方面则是陈墨自己所施展的契约法术的约束,令这些无魂的机械也无法违背和陈墨定下的契约。
至于另一方面则是陈墨自己所施展的契约法术的约束,令这些无魂的机械也无法违背和陈墨定下的契约。
至于另一方面则是陈墨自己所施展的契约法术的约束,令这些无魂的机械也无法违背和陈墨定下的契约。
至于另一方面则是陈墨自己所施展的契约法术的约束,令这些无魂的机械也无法违背和陈墨定下的契约。
至于另一方面则是陈墨自己所施展的契约法术的约束,令这些无魂的机械也无法违背和陈墨定下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