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壮哉冠军侯
点将台前,一众将领看到目前种种,心中皆是生出由衷的钦佩之意。
这就是冠军侯!
仅仅凭借三眼两语,就让这么多的士卒为其甘心赴死。
只怕,这等威望,在整座秦国当中,就只有王翦老将军有吧?
或许,王翦将军也做不到!
冠军侯...真正是做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你们难道没有听懂本侯所言吗?独子、年长者,出列!有妻而无子嗣者,出列!”
赢渊再次开口。
但是,十万甲士,仍然无人动身。
他们将整座硕大的兵营都挤满了。
没有人愿意上前一步!
“那好!本侯亲自挑选!”
赢渊下了点将台,步入士卒阵列当中。
挨个询问。
那些将士,无人出声作答。
无奈之下,他只得挑选了一万名身体强壮的战士。
此去路途凶险,必须要有良好的体能。
这几日,经过公输家与陇西北地二郡制造司倾力合作,终于赶制出来一万副马镫。
这是赢渊获取此战胜利的关键所在。
一万人,集结在城外。
每人的手中,都拿着一碗酒。
这是壮行酒。
这个时候的酒,度数不高,还是属于黄酒的范畴。
此刻,赢渊的手中,也拿着一碗酒,他面向众人,缓缓开口说道:“你们是本侯精心挑选出来的将士,身上担负着此战取胜之关键!本侯会给你们军中最好的战马、盔甲、兵器,每人配备弓弩,还有十五日的口粮!
意思就是说,我们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在这半个月之内,我们若是无法夺取戎族王庭,那么,半个月之后,我们也会被饿死!
现在,本侯就与诸君,同饮碗中之酒!干!”
随着最后一个字落下,赢渊仰头痛饮,随后便将空碗摔在地面。
碎裂的声音,异常清脆。
“干!”
将士们没有犹豫,饮完了碗中酒水,而后,将碗高高举起,重重摔在地面。
午膳过后,将士们开始收拾行装。
青雀来到赢渊身边,关怀道:“将军,让雀儿陪您去吧?”
她身着甲胄,更舔几分英姿飒爽。
“不必,远途行军作战,你一介女子,多有不便,好好留在这里,辅佐季末固守边境,即使此战我们败了,边境也绝对不容有失,懂了吗?”
赢渊压低声音说道。
朱雀跟随他多年,能从他的嘴里,感觉到一些危机感。
也就是说,直捣王庭这件事情,就连冠军侯都不能一定保证可以顺利完成!
“将军,雀儿可以女扮男装....”
她想在坚持一下。
她很想陪在赢渊身边,哪怕真是去赴死。
其实,赢渊之所以向将士们说明此行有可能会发生的危险,就是想让他们绝了后路。
让他们明白,要想活命,只有攻下王庭。
赢渊瞪了朱雀一眼,紧紧皱着眉头说道:“战争,是男人的事情。秦国的男儿还没死绝,还没轮到你上阵杀敌的份上,好好在这里待着。”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黄河支流那边,喃喃说道:“无非就是走一遭罢了,大秦的铁蹄,将会踏遍万里山河大川,区区的犬戎,挡不住本侯的脚步。”
赢渊的行军路线,主要是在正西方向,那里会有黄河的尽头在。
大军驰骋,速度飞快。
沿着这条路线直走,深入戎族腹地四千里左右,就能够看到王城。
那里,就是赢渊的目标。
河湟地区。
残阳如血。
蒙恬在这里,与戎族率先展开战斗。
大量的骑兵对冲在一起。
顷刻之间,人仰马翻。
蒙恬一马当先,杀入敌军阵营当中。
如入无人之境。
远处。
一旁静静凝视战场的戎族大将元乾,看到蒙恬的伟岸身姿,禁不住感叹道:“这就是被赢渊带出来的将领,无论是领军之能,还是勇武之力,都堪称最佳!”
他与赢渊有过数次战役,但很可惜的是,基本上每次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作为蚩熔麾下最为能征善战的将领,即使每次都面临着失败,他也依然未曾气馁。
就譬如此次,在秦境之外大战,他有十足自信,能够将秦军击溃。
天色稍晚。
元乾主动退兵,结束与秦军的首战。
此战之结果,没有胜负。
只有伤亡。
敌我两方,均损失惨重。
尤其是秦军这边,战死数千人,受伤人员高达上万。
军营中。
趁着皎洁月色,蒙恬探视伤员。
他们都被集中放在后方的军帐中养伤。
这是赢渊特意吩咐的。
陇西军向来有传统,只要还在兵源充备的情况下,首日受伤的伤员,在第二日就不得去上战场。
除非是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
伤兵看到蒙恬过来,各自都想从简易制作的床榻上起身,可是身上的疼痛感,实在是太剧烈了。
身子稍微一动,就有一种刺骨的疼痛感钻入心口当中。
使人无法忍受。
蒙恬叮嘱大家,“好好养伤。”
这时,空间庞大的营帐右侧,有位少年因为忍受不住伤势,而痛苦的嚎叫出来。
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紧接着,他竟然落下泪水,用着一种颇为不甘心的语气说道:“俺不想死!俺还没娶媳妇!”
见状,蒙恬皱着眉头走了过去。
本来想训斥他一番。
因为,这是在军中,将士马革裹尸、保家卫国,实乃常事。
如果所料不差的话,他应该是新兵蛋子。
但是,当见到他残缺的双腿之后,他沉默了。
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好好养伤,养好了伤,本将军给你找婆娘。”
“将军....”伤势严重的少年心中,多少是有一些感动。
在这短暂的瞬间,他似乎是忘记了伤口的疼痛。
眼角不争气的又落下两行清泪。
出了营帐的蒙恬,找来军医,问道:“那个少年,还能活多久?”
军医垂头丧气道:“估计撑不过今晚了。”
蒙恬点了点头。
随后,他让伙夫熬制了一碗肉粥。
那少年忍着剧痛,将那碗肉粥全部喝了一个干净,在他人羡煞与复杂的目光当中,大笑两声,就此与世长辞。
像是少年这样的事情,在军营里并不罕见。
只要战争来临,这样的事情,会经常发生。
少年死时,蒙恬与其副将庞林,仍在营中巡视。
后者怅然若失道:“不知道这天下,究竟会什么时候没有战争。我秦国少年,不该止步于此。”
“会有那一天的。”
蒙恬坚定道:“冠军侯曾经说过,只要七国一统,天下自会安宁。”
......
赢渊的行军速度很快,整整一夜的时间,便已经越过了黄河。
而大河一带,正好有一个戎族军队驻扎在此处,严防秦军偷袭。
根据斥候调查,这支大军,约有一万余人,各个身材魁梧,手执大斧,且身披盔甲,都是骑兵。
论战力,不输任何一支装备优良的秦军。
“冠军侯,我们还是绕开他们吧?我知道还有一条路,就是有点绕,但是也可以直达王庭。”蚩单劝阻道。
他认为,赢渊就只带来了一万人,与这支戎族大军的胜负只在五五之分。
即使侥幸能够胜利,必然也会损失惨重。
何苦要战?
只怕经过此战,再到戎族王庭,也没多少兵力了。
赢渊坐在马背之上,手握方天游龙戟,来到一处小山丘中,看到异族营帐的布置非常分散,便是心中有数,
“无妨,我大秦将士,无惧任何风险!”
他当机立断,集结大军,大声道:“大秦的将士们,随本侯冲阵,杀敌!”
随后,他一马当先,不足片刻,便已经踏入戎族营帐当中。
紧接着,一万轻骑,在赢渊的带领之下,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向敌营冲掠而去。
“杀!”
“杀!”
震天的喊杀声响起。
见到这一幕,纵然是蚩单,也是感觉到了何谓壮怀激烈。
怪不得,戎族侵略陇西多次,依旧无果。
有这样一位有勇有谋的将军在镇守着边疆,镇守着大秦,谁能占得半分便宜?
不知不觉间,他已被赢渊的果敢深深折服。
“壮哉冠军侯!”蚩单喃喃一声。
草原上的男儿,最为佩服像赢渊这样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