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御射
“好了好了,博闻代表泠然阁参加大比,名正言顺,大家何必取笑于他?”公子怀信温厚的声音适时响起,“时辰已到,诸位快快随我出营,莫耽误了今日的田猎!”
公子怀信发了声,众人便收敛笑声,纷纷应是,而后车辚辚,马萧萧,齐齐向着营门外驶去。
“呼……这第一关算是过了。”
田籍“表演”之余,大部分注意力都落在孙氏的车队。
感知中,孙氏的人人虽然表面上尊敬公子怀信,但心中多有轻蔑的情绪,其中又以孙子睿为甚。
“看来孙氏断定自己胜券在握了啊……”
田籍轻叹着,又将目光投向崔氏的人马。可惜车群中找不到左都大夫的身影,也不知这位崔氏的家主,是单纯不想凑年轻人的热闹,还是想借机表达某种中立的态度。
“莫非真如宽济兄所言,崔氏选择两不相帮?若真如此,此番过后,也不知道田氏这边有多少人能活着回去了……”
……
因为真正的目的是为田猛两人打掩护,并非要争什么名次,所以田籍选择不紧不慢地跟在车队中流,偶尔停下来,佛系射个两三箭,都是做做样子,不求收获。
不过当他这个样子被公子怀信看到后,后者居然命御者将座驾驶到他左近,关切问道:“可是因为没有御者同乘,博闻放不开手脚射猎,所以到现在还未有收获?”
田籍望着公子怀信的热切目光,一时感觉头大。
他原本以为随着自己与叔姜的婚事告吹,这位田崔盟约的坚定拥护者应该不会再关注自己,但今天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对方的执拗。
大概因为自己是田仲休的独子,所以对方下意识就视他为自己人了吧……
无论如何,田籍都不想跟这种大人物牵扯太深,所以指着自己的马车敷衍笑道:“公子请看,我这瘦马细车的,若再上一名御者,怕是连只兔子都追不上了!”
哪知公子怀信听罢,当即对着身后车队护卫吩咐道:“听到没?还不快给田博闻换一乘上好的马车!”
而后又指着一名体型矮壮的护卫命令道:“井彘,你来当田博闻的御者!”
……
因为公子怀信的“特别关照”,田籍不得不停止划水。
而更令他无语的是,身边这位名为井彘的护卫竟是个愣头青,从接到公子怀信的命令后,仗着车马优良,一路无脑猪突,硬生生从车队中游一路挤到第一梯队,而后又迅速从第一梯队中脱颖而出,甚至超出了原本行头的孙智等人,绝尘而去。
如此众目睽睽地“超车”,孙氏的人自然认为这是挑衅,田籍就算再想低调都不可能了。
“我说井彘兄弟,你就不能慢一点吗?你这样我射不到猎物啊……”田籍无语道。
“俺不管!俺作为御者就得争头名!”
“嘶……你该不会也想得到叔姜亲手绣的香囊吧?”田籍惊道。
“呸,谁稀罕那娘们的玩意!”井彘不屑道,“是俺们公子说了,谁得大比头名,谁就能跟他同乘一车回营!你想想看,跟公子同乘啊,多长脸啊!”
田籍心中一动:“公子真这样说的?”
“真的啊!前几日俺大兄井鹄得了头名,与公子同乘而归,弟兄们眼红得很咧!”
同乘而归这种荣耀,作为穿越者的田籍无法感同身受,不过如果能得到与公子怀信单独相处的机会,他就有机会完成田猛的嘱托了。
于是他当即拍着胸膛保证道:“井彘兄弟放心,接下来我田籍必定全力相助,让你成为今日整个南路军中最闪亮的仔!”
井彘听罢开心地咧嘴大笑,又忽然愣住:“啥,崽?”
田籍:“对!”
……
嘭!
正当两人齐心协力,准备在田猎中大干一番的时候,旁边林地中忽然钻出一道白色的兽影。
那白影速度极快,转眼间就冲到车前,马车根本来不及转向,便与对方迎头撞上。
随即车上两人只觉撞上了一堵敦厚的石墙,车体立即就散架倾倒了。
好在危险关头田籍发动【勇剽】,拉着井彘一同跃入旁边的草丛中,这才了避免车毁人亡的悲剧。
等两人在草丛中狼狈爬起时,马车除了一对包铁轮子还算完好,其他木结构全都报废了。
至于两匹良种军马,一匹直接被撞瘪,当场断了气;另一匹虽然侥幸躲过一劫,但也受了惊,拖着半截车辕落荒而逃,看样子短时间内是追不回来了。
连同座驾一同毁掉的,还有御者井彘的雄心壮志。
原本还指着今日当田籍御者的机会,在自家公子前好好表现一番,哪知忽然就遭此横祸了!
于是一时之间,这个矮壮的护卫捶地嚎啕,那模样竟然比田籍这个正牌参赛者还要凄惨。
这副情景被随后追上的孙氏车队看到,自然免不了一顿讥笑。
不过田籍对此直接无视了。
因为此时他的目光,已经被树林边缘那道时隐时现的白影所吸引。
先前相撞的电光火石之间,他只看到一道模糊的兽影,此时仔细分辨,那物分明是一头白毛幼鹿!
一头幼鹿居然撞翻一乘两马马车?
还能在撞死一匹雄骏的军马后,自身毫发无损?
田籍当即拉起地上的井彘,问道:“你说刚才那物有多重?”
“俺咋知道有多重?”井彘哭丧道,“那物硬得跟头大牛似的,还撞坏了车马,回去以后肯定要被公子责骂了!”
跟大牛一样?那起码得有千斤重了吧……
田籍心中一动,又问道:“那你说说,要是咱们打下此物,能不能得今日御射大比的头名?”
按照大比的规则,田猎御射虽然会考校御者、射者各自的技艺,但影响排名的最大因素,还是看打下的猎物。
而对猎物的评比,重要的不是数量,因为这对人少一方不公平;而是各自挑选自己最好的一头猎物参评,以猎物重量和珍稀度取胜。
千余斤的重量,基本就属于参选猎物中的第一档次。
而一头重愈千斤又快如闪电的白毛幼鹿,这三个特征哪怕随便两两组合,都已经足够猎奇了……
井彘听到田籍提议也是精神一振,但很快脸又耷拉下来:“太快了,别说现在俺们用脚追不上它。就算车马都还在,你也未必能射中啊!”
然而田籍却仿佛对自己充满信心,直接吩咐道:“井彘兄弟你就留在此地收拾车马,看能不能凑合着弄个运货的轮车。我先去林中走一转!”
言罢,他又到马车残骸处收拾散落的弓、箭、油、布之类的物资,接着用布将杂物一卷,直接背在身上,而后迅速追着林中白影而去。
“唉,想赢想疯了吧,就为了那娘们的玩意?”井彘摇了摇头,并不看好田籍的选择。